五河县拟推荐申报第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公示

征集时间:2021-10-12 00:00 截止日期:2021-10-17 23:59 征集状态:已结束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第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蚌文明〔2021〕18号)要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依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蚌埠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考核清单进行评分,并结合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审,经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现将拟推荐申报第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17日。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he.gov.cn)留言等方式向中共五河县委宣传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五河县惠民路8号

监督电话:0552-5055460

附件:拟推荐申报第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名单


中共五河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2021年10月12日


五河县拟推荐申报第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名单


1.党政机关(40家):五河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五河县税务局、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五河县人民法院、五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五河县直机关工委、五河县教育体育局、五河县审计局、中共五河县委办公室、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协五河县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五河县委政法委员会、五河县交通运输局、中共五河县委宣传部、五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五河县统计局、五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中共五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五河县委员会、五河县商务局、五河县民政局、中共五河县委组织部、五河县乡村振兴局、五河县纪委监委、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河县农业农村局、中共五河县委统战部、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河县总工会、五河县公安局、五河县城市管理局、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五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五河县妇女联合会、五河县应急管理局、五河县文化和旅游局、五河县医疗保障局、五河县水利局、五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事业单位(20家):五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五河县图书馆、五河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中心、五河县城关镇财政所、中国共产党五河县委党校、五河县气象局、五河县融媒体中心、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五河县文物管理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五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河县市容环境卫生所、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五河淮河河道管理局、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五河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五河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五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3.国有企业(12家):安徽省徐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五河县烟草专卖局、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河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五河县供电公司、蚌埠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五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五河县分公司、五河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行、五河县兴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社区(6家):五河县城关镇淮河社区居民委员会、五河县城关镇西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五河县城关镇龙河社区居民委员会、五河县城关镇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五河县城关镇文昌社区居民委员会、五河县城关镇吴家嘴社区居民委员会;

5.非公经济(1家):安徽省淮酒酒业有限公司;

6.社会组织(2家):五河雷锋爱心联盟会,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五河分校。

征集结果

在《五河县拟推荐申报第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0条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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