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答 复:
受理条件:
1.已取得教育局认定颁发的初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资格证;
2.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申请-中心受理-办结
窗口办理:受理:携带此事项所需材料前往三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教体局)申请办理。
办结:工作人员对办件申请进行办结。
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申请表、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照片、教师资格证。
办理地点:五河县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552-5816024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