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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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有符合法定条件的负责人;2、负责人在举行日5日前书面申请并填写格式的《申请登记表》;3、发动、组织、参加人必须是申请地常住人口或办理暂住证持续居住半年以上者,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参加中国公民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4、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5、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名义组织或参加的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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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报告,填写《申请登记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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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系完全行为能力人及其人身自由未受限制的证明及身份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发动、组织、参加人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名义组织或参加的,提交经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 必要 | 原件1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萧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申请手续
2.受理:治安大队受理后当场受理。
3.审查:治安大队进行书面核查、实地核查;
4.根据核查决定意见办结。
2.受理:治安大队受理后当场受理。
3.审查:治安大队进行书面核查、实地核查;
4.根据核查决定意见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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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五河县公安局 | 吴民 | 受理岗 | 受理审核治安管理业务 | 无 |
审查 | 0.2个工作日 | 五河县公安局 | 吴民 | 审查岗 | 受理审核治安管理业务 | 无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五河县公安局 | 吴民 | 办结岗 | 受理审核治安管理业务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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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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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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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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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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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兴浍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局窗口 | |
携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
2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