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待遇办理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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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人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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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0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必要 | 0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退伍证 | 必要 | 0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参战参试证明材料(授奖立功、参战立功) | 必要 | 0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核实乡镇转报的材料
2、办结:对符合要求的,完成审核后,给予享受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待遇。
2、办结:对符合要求的,完成审核后,给予享受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待遇。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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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五河县民政局 | 蒋红玉 | 优抚安置科 | 核实乡镇转报的材料 | 无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五河县民政局 | 蒋红玉 | 优抚安置科 | 对符合要求的,完成审核后,给予享受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待遇。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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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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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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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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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给予在企业退休“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在企业退休的1953年底以后入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月每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150元,所需要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2010年未报告)。 二、在乡和城镇无工作“两参”退役人员由130元增到170元。(2010年未报告)。2009年元月份起执行。 | |
(一)、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 (二)、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通过特殊保障和必要的优待使退役军人尽快达到或者高于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 |
需要从乡镇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