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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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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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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自查报告 必要 0份 根据企业实际填写 查看
特殊食品注册与备案文件 必要 0份 根据企业实际填写 查看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 查看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必要 原件1份 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布局图图纸清晰,尺寸准确. 示例样表 查看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必要 原件1份 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布局图图纸清晰,尺寸准确. 示例样表 查看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必要 原件1份 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示例样表 查看
食品生产许可证 必要 0份 证书正副本及明细表原件,2份复印件;证件应齐全;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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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非必要 原件1份 按省局制定表格填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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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授权委托书 必要 原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上传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决定邮寄送达或自行到窗口领取,需邮寄送达的,申请人应使用正楷字书写清楚邮寄地址、单位、收件人、电话等信息。
2.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按实际需要开展技术审评或现场检查,提出审批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符合要求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有关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根据申请人决定的送达方式,窗口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有关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字,邮寄送达的应在送达回执上注明。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 任勐 受理岗 受理递交材料
审查 0.5个工作日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 王乃东 审查岗 审查递交材料
办结 0.2个工作日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 任勐 办结岗 办结、发放结果文件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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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可以
五河县兴浍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局窗口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5021196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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