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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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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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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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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报告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民办学校名称核准表 必要 0份 见表格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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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首届决策机构表决通过的学校章程文本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民办学校校长登记表 必要 0份 见表格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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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基本设施设备登记表 必要 0份 见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必要 原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竣工查验意见书 必要 原件1份 查看
学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必要 原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
审核
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五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李明 受理岗 履行教体局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职责
审查 1个工作日 五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李明 审查岗 履行教体局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职责
办结 1个工作日 五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李明 办结岗 履行教体局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职责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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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办学许可证只针对审批的校址,如地址变更,需重新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办理新的许可证。
需要
可以,但要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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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5816024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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