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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淮河环境保护的“金钟罩”

发布时间:2021-05-17 08:24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新中国成立伊始,毛主席就发出“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伟大号召。70多年后,安徽省五河县的人民检察官,高擎公益诉讼法律利剑,斩断破坏环境的各种黑手,让皖北母亲河——物产丰饶的千里淮河,变得水质更清澈,奔流更欢畅。


打响保护淮河公益诉讼第一枪


2016年底,有两村民在淮河周边堤坝下,倾倒白色垃圾——电路板碎废碴60余吨。2017年3月,五河检察官提起刑事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刑的同时,判处共同赔偿环境损失47万余元。这起全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新华网》《检察日报》相继报道 ,产生极大震慑作用。

直接破坏不行,间接破坏,也亮红牌制止。2021年1月8日,石某某等16人因非法捕猎当地水鸟6.5万余只,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判决赔偿生态损失1634万余元,涉案人员发出“被罚得倾家荡产”的哀叹。有效遏制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升级公益诉讼:修复淮河环境


五河县检察官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对淮河的保护从初始的惩罚犯罪,升级为高级的修复生态。2019年7月,在淮河边大巩山上建立补植复绿基地60余亩。通过公益诉讼,让多起案件的滥伐林木者,在此履行补植复绿义务。目前已栽种水杉等树苗1200多棵,为生态环境修复做了有益探索。

2020年夏季,一对夫妻在淮河禁渔区使用电网捕鱼,刑事公诉后,检察官随即启动民事公益诉讼,最终促成夫妻俩购买50余万尾鲢鱼苗,在淮河深水区增殖放流,以利于淮河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和鱼类成长。


打造公益诉讼新格局:跨区域保护


五河检察官通过建立“检察长+河长”“检察长+湖长”“检察长+林长”等制度,将辖区内各乡镇联合起来,合力打造出多赢共赢的淮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新机制。

拓展视野,与上游凤阳县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进行跨县域保护淮河实践。前不久,与下游江苏泗洪县检察院达成公益诉讼协作协议,构筑起淮河生态安全跨省域联合保护屏障,成为安徽省首个跨省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淮河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公益诉讼为奔流不息的千里淮河,建立起有效保护的“金钟罩”。当地淮北平原上,春华秋实,生机盎然;江淮丘陵里,松涛阵阵、珍禽出没;周边河湖中,芦荻摇曳、水鸟云集,呈现出一副怡人盛景。

 

战绩卓著,闪亮皖江的五河公益诉讼检察官,将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为淮河环境保护贡献聪明才智。(五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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