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情况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2020年5月18日,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扶贫电站产权的通知》(五扶组〔2020〕26号),将20座原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全部确权予五河县人民政府。
按照2021年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最新要求,需将原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全部确权到村。2021年2月10日,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非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产权的通知》,将“原确权到县人民政府的20座户户联建光伏电站”全部确权到村。(具体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10天(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五河县扶贫开发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五河县扶贫开发局监督举报电话:0552-5888980,邮箱:whxfpb@126.com;通讯地址:五河县惠民路8号县人民政府三楼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五河县20座原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调整情况公示明细表(1).docx
五河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