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次投档审核情况的公示

公示〔2021〕19

发布时间:2021-10-15 11:37来源: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局) 浏览量:字体【  

根据《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办法(试行)》等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针对农机生产企业在2021年9月17日17:00前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成功投送的14714个产品,进行投档信息资料的形式审核,其中13087个产品审核通过(见附件1),审核通过但需开展现场演示评价的产品42个(见附件2),161个产品审核不通过(见附件3),其余1424个产品因信息不完善予以退回。现予公示,公示期7日。

公示期间,农机生产企业对于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中提出,我厅不再接收任何投档补充信息资料。对审核结果提出异议的,我厅将组织专家复核原申报信息资料,确属审核结果有误的,予以更正。如对其他企业公示的投档信息等有异议,请扫描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将扫描件发送至咨询邮箱,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说明原因。

此次退回的产品,相关企业可按要求完善信息后重新投档。审核未通过的161个产品,将按规定进行投档违规处理,请相关企业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发至省农机试验鉴定站邮箱,如逾期未收到上述扫描件,视为默认我厅处理结果。审核通过但需开展现场演示评价的产品,请相关农机生产企业在公示期内书面承诺于2021年12月10日前提供现场演示评价报告(见附件4),经公示无异议后导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承诺的,视为主动放弃产品补贴资格;公示期内作出书面承诺但未按时履行承诺或现场演示评价未通过的,将取消产品补贴资格,由企业负责退回相应补贴资金。现场演示评价实施方案另文通知。

联系人:朱成亮;电话:0551-65122464;邮箱:ahbttd@163.com;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洞庭湖路3355号安徽农业大厦25楼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附件:1.安徽省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次投档审核信息表(通过审核)

2.安徽省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次投档审核信息表(现场演示评价)

3.安徽省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次投档审核信息表(未通过审核)

4.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现场演示评价承诺书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1-3.xls

附件4: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现场演示评价承诺书.doc

文件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次投档审核情况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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