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应急管理局对检查出重大安全隐患的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和五河县东方矿业有限公司分别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
经前期立案调查,现场取证,确定2矿山违法事实,决定给予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人民币8万元罚款;拟给予五河县东方矿业有限公司人民币8.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