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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五河大盛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03 16:27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五河大盛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金域蓝湾28号楼(皖(2019)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137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五河大盛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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