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大盛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金域蓝湾28号楼(皖(2019)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137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五河大盛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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