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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的粮食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第二批开展商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9 15:17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根据《蚌埠市农业农村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蚌农〔2022〕86号)、《五河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产发展的粮食等生产经营主体风险保障水平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农〔2022〕11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农业保险保障支撑,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自主自愿、保障重点原则,实施粮食作物补充性商业保险、扩大实施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鼓励开展其它地方特色商业性保险,不断提升全县粮食等生产经营主体风险保障水平。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对参加水稻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生猪“保险+期货”)等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保费补贴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9日-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52-5023290   0552-5815171

附件:五河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的粮食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第二批开展商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清册.docx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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