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审核通过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助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9日,共计10天。
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五河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5888980 、12317。
电子邮箱:whxfpb@126.com。
通讯地址:五河县惠民路8号县人民政府3楼。
附件:五河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助花名册.xlsx
五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