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以及我省文件规定,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现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自主申报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031630。
附件:2025年五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自主申报”单位名单(第一批).xls
2025年11月12日
扫码关注五河县门户·微信
扫码关注五河县门户·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