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镇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新镇实施“四字诀”,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责任担当。该镇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责任制,明确镇、村两级的安全职责,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严密的监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突出“细”字要求,深入排查隐患。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该镇采取“地毯式”排查方式,对全镇范围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场所的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疏散通道、电气线路等进行细致检查,确保不漏一处。同时,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场所管理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
注重“实”字效果,整改到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该镇采取“零容忍”态度,立即进行整改。对短期内能整改的,督促场所立即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到位的场所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截至目前,共排查出5个问题,均已整改。
巩固“常”字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该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进,镇每半月组织开展1次镇村联合督查,重点督查合法场所落实“四进四有”以及消防安全和财务管理情况,并要求各村每周开展1次督查;二是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信教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与法治素养,确保宗教活动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顺利进行;三是精心优化应急预案,显著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与高效处置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镇将继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