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课程省际转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17:09来源:蚌埠市教育局 浏览量:字体【  

现将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课程省际转出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按照时间、要求办理。

 

安徽省内各市之间,无需办理转考手续。

 

一、省内自考成绩转出省外手续办理

考生需要提供:

1、本人手持身份证半身照

2、身份证人像面照片

3、外省自考准考证照片

办理时间:220日——228

办理途径: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WZ1cldUT3ZKc1RJ在线申报

注意事项:

1、同一考生一次只能转出到一个外省

2考生提供的省准考证号应准确无误,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必须与我省数据库信息一致,否则会被转入地拒绝接收,转出失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课程和毕业论文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已转入我省的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在我省2003年以前取得的考试成绩,属于国家代码统一前的历史成绩,只在本省毕业使用,不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转出到外省的考生需要了解清楚外省的转考相关政策(如是否需现场确认等手续),未按要求进行的会造成转考失败。

 

二、省外自考成绩转入省内手续办理

安徽省实行电子转考后,考生只需在省外转出地办理手续,无须再至省内转入地进行确认。

 

注意事项:

1、转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实际考试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不含论文、免考、实践成绩),方可办理相应专业毕业。

2、接收情况请考生咨询转入地教育考试机构。转出考生应提前了解转入地的政策以免电子档案被退回。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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