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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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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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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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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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已婚 □未婚 |
家庭保障人口 |
人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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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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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月收入 |
元 |
补贴存折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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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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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型 |
□外籍户口 □挂户 □本市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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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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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来源 |
□自有私房□租赁私房□购公房□租公房 □借住□住父母房□住子女房□违建□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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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其他 成 员 情 况 |
称谓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婚否 |
户籍地址 |
工作单位 |
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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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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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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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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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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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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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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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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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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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情况 |
□低保家庭 |
□低收入家庭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70周岁以上特困纯老年人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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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号: |
家庭年收入 |
元 |
家庭月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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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自有住房情况 |
现有自有住房情况 |
房屋坐落 |
建筑 面积 |
产权证号 |
产权(拥有)人 |
房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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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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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产权□租赁公房□自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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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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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产权□租赁公房□自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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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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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 住房 处置 情况 |
处置方式 |
□出售 □赠与 □转让 □离婚过户 □出租 □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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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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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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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权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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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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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审批表
初 审 情 况 |
辖区 居委会(社区) 初审 意见 |
该户家庭人口 人,户籍地址为 小区 路 栋 号 (另外有 人户籍在其他社区)与户口簿登记一致,属于(□正常户□挂户□空挂户)。现居住在我社区 小区 路 栋 号 ,该房屋产权人 。审核内容□租金补贴□实物配租 公示地点:社区公示栏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街道或 乡镇初 审意见 |
经审核:该户家庭保障人口 人,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人均建筑面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属□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70周岁以上特困纯老年人家庭,经审核□符合□不符合□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保障所规定的条件。 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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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所在单位意见 |
所在单位名称 □符合□不符合签定2年以上用工合同,□符合□不符合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经初审、公示及单位研究,符合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条件。 公示地点:所在单位公示栏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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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审核情况(民政部门) |
经审核:该户□符合□不符合□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70周岁以上特困纯老年人家庭,家庭收入□符合□不符合□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保障所规定的条件。(依据居委会、街道和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低收入相关证明等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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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房审核 情 况 |
该户家庭住房情况符合□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保障所规定的条件(依据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查验证明和居委会、街道或乡镇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租赁合同等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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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情 况 |
县、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 意 见 |
经审核□符合□不符合□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保障所规定的条件。 该户享受租赁补贴保障面积 ㎡,每月发放金额 元,从 月开始执行。 公示地点:居委会公示栏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住房保障 机构审核 |
网络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