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函
农民朋友们: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对象资格告知如下:
一、购机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本县外购机者来我县购买农机,须回户籍所在地的农业农村部门申领补贴。
三、在职和退休的公务员、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财政供给人员禁止申领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四、享受民政救助的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真实购买农机可以申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但可能会影响享受相关救助资金。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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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