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宗新、刘美红等47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作废的公示
根据《五河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五农〔2024〕10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经五河县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张宗新、刘美红等47户农户(详见附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存在多次核验未见机具、生产日期及购机日期不在产品鉴定证书范围内、购机日期不在政策补贴范围内等问题,不符合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上述47户补贴申请予以作废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当面如实向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股
联系电话:0552-5026228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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