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三中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23 18:40来源: 五河县第三中学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学校应确定专门部门、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工作。

二、学校应通过网站、信息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公共信息平台及致家长公开信、学校家长会、教代会、学代会等方式,发布集中用餐信息。

三、学校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举报电话、信箱、邮箱。

(二)供餐单位信息,包括供餐单位名称、经营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等级等。

(三)在学校显著位置或班级群等公布每周食谱等。

四、学校供餐单位选择、退出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重大事项上,应当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五、学校应畅通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配送服务的意见、建议。负责解答师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六、学校对公开的信息进行核实,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并负有对师生及相应监管部门解答的义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