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5714/202303-0001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发布日期: 2023-03-22 16:41
发布机构: 五河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局,县粮食和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3-03-22
来源单位: 五河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局,县粮食和储备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对江苏玉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五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不良行为的处理意见函
文  号: 词: 不良行为,处理意见函

关于对江苏玉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五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不良行为的处理意见函

发布日期:2023-03-22 16:41信息来源:五河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局,县粮食和储备局)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江苏玉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五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配套用房、院墙及院内外道路、排水和绿化附属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B2023WHGCZ0051)招标投标中的不良行为已予处理,现予函达。
        
                   

 

 

                                  2023320

 

 

 

 

 

关于对江苏玉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五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不良行为的处理意见

“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配套用房、院墙及院内外道路、排水和绿化附属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B2023WHGCZ0051)于202322900分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发现,江苏玉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五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4投标人非正常投标行为4相关约定和《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蚌公资〔202176号)附件认定标准44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江苏玉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五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如下处理:
    1.
对上述两家公司分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记15分;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处理;
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