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13 09:59信息来源:五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1.对象范围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 |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 权利: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义务: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定期接受职业指导;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
3.申请条件 |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3、被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4、企业破产倒闭终止劳动关系5、从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6、从各类单位辞职7、退出个体经营8、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9、退出灵活就业10、退出公益性岗位11、符合当地规定条件,承包土地被征用等情况(含转产渔民和牧民)12、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13、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14、其他 |
4.申请材料 | 无 |
5.办理流程 | 窗口申请、皖事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申请 |
6.办理时限 | 三个工作日 |
7.办理地点(方式) | 五河县政务服务大厅或网络办理 |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 当场告知或短信通知 |
9.咨询电话 | 0552-5031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