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5714/202211-00052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发布日期: 2024-03-13 11:05:16
发布机构: 五河县 成文日期: 2024-03-13
来源单位: 五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性: 有效
名  称: (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服务指南
文  号: 词: 工亡打包申请表.docx

(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13 11:05信息来源:五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1.事项名称: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2事项简述:申领享受因工死亡待遇的人员其亲属符合供养亲属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填报《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申报表》向社会保险机构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3.办理材料:1.《五河县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申报表》,原件1份;
2.供养配偶的,需提供:1)配偶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2)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证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证书,验原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核验,无法获取的,申请人需提供);(3)配偶无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通过信息共享平合核验,无法获取的,申请人需提供).
3.供养子女的,需提供:(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2)能够证明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公证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核验,无法获取的,申请人需提供),验原件。(3)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1份;
4.供养父母的,需提供:(1)居民身份证,验原件;(2)无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核验,无法获取的,申请人需提供),原件1份;3)能够证明与父母关系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公证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核验,无法获取的,申请人需提供),验原件;(4)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1份.
5.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核验,无法获取的,申请人需提供),原件1份;
6.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原件1份。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6.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五河县社会保险养老中心,安徽省五河县兴浍路政务服务中心新楼三楼
10.咨询查询途径:0552-2335310
11.监督投诉渠道:0552-2325990


工亡打包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