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13 10:56信息来源:五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一、事项名称
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二、事项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服务对象:个人、法人、社会组织。申请条件: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
三、办理材料
1、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已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并实现就业人员本人签名的花名册;
3、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复印件;
4、接受就业服务人员《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年度高校毕业生证明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5、职业培训机构的基本帐户。
四、办理方式
1.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2.经办人员审查材料,对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3.完成审核工作后,做出决定,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五、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无
七、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八、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中段行政服务中心B楼五楼
十、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552-5031652
就业培训中心办公室现场咨询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52-232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