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13 10:11信息来源:五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1.文件依据 |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
2.对象范围 | 高校毕业生 |
3.办理条件 |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4.办理材料 | 全日制毕业:五河县户籍,档案由学校邮寄至本中心。 非全日制毕业:五河县户籍,继续教育档案在自己手中,需将档案存档在本中心,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本中心审核继续教育档案真伪,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后给予存档。 |
5.办理流程 | 现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或网上上传相关材料办理 |
6.办理时限 | 即办 |
7.办理地点(方式) | 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城关镇3楼) |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 当面或电话告知 |
9、咨询电话 | 0552-2325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