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5714/202211-00093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 2025-04-08 10:36
发布机构: 五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4-08
来源单位: 五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性: 有效
名  称: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文  号: 词: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4-08 10:36信息来源:五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1.文件依据 皖人社秘【2018】383号
2.政策对象 应届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及特困人员重点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 一次性1500元
4.申请条件 应届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及特困人员重点高校毕业生
5.申请材料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扶贫手册》等
6.办理流程

1.网上自愿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通过“安徽政务服务”、“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等四种渠道(以上四种渠道统称为“信息系统”),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

2.信息系统校验: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3.人工审核校验: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申请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相关院校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在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集中统一提交至市就业中心。市就业中心负责登录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审核校验。

4.公示: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市就业中心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相关院校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5.拨付资金:市就业中心、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时间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社保卡中。核拨求职创业补贴。核验无误后,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7.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8.办理地点(方式) 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 0552-5028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