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5714/202302-00078 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4-10 11:48
发布机构: 五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电新闻出版局) 成文日期: 2024-04-10
来源单位: 五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电新闻出版局) 性: 有效
名  称: 五河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文  号: 词: 应急预案

五河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4-10 11:48信息来源:五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量: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依法规范采编、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等广播电视行为,正确有效处置广播电视系统各类突发事件(故)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维护广大用户收听收看权益。

2、依据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对广播电视播出安全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突发事件,由于责任、技术等原因造成的广播电视重大播出事故,以及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在广播电视宣传、技术及装备等方面的支援配合。

4、事件(故)界定

(1)非法插播广播电视信号源受到蓄意篡改和干扰传输网络遭到非法信号插播。

(2)攻击破坏:广播电视单位和设施遭到不法分子攻击破坏和恐怖袭击,企图摧毁党的宣传舆论工具,切断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3)灾害事故:广播电视设施遭受地震、火灾及极端气象灾害等影响,造成广播电视节目不能正常播出。

(4)技术故障:广电系统人员人为操作不当或设备身故障造成广播电视节目不能正常播出等情况。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指挥机构

成立五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涉及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并及时做好与系统外相关部门的协调,取得他们的配合与联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和处置情况;负责广电系统外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广播电视部门配合支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2、指挥部组成

安全播出指挥部总指挥为县局局长,副总指挥为融媒体中心主任,指挥部成员由广电管理股、融媒体中心技术部、总编室、各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预警和预防

1、健全信息收集渠道

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机构与公安、供电、平安办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获取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境内外信息动态,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向社会公布各乡镇文化站故障投诉电话,及时收集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的举报信息。广电系统人员一经发现播出异常,应及时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接到群众举报或有关部门通报后应立即指派人员予以核实,经过分析研判,得出相关结论,定下处置决定。

2、技术监测

各安全播出相关单位应及时、准确掌握播出状态,认真做好监听监看,加强信息收集、风险分析评估和动态监测预测,跟踪有关情况,发现异常,应在第一时间予以锁定并迅速向指挥部报告具体情况。

3、预警发布

当确认发生突发事件(故)后,指挥部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相关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职责分工展开各项应急处置行动。

四、应急响应

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开展密切追踪,并及时下达先期预警指令,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节目信号正常播出。

2、预案启动

预案由总指挥决定启动。

3、指挥和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迅速投入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故)类别和总指挥长指令,指挥部应适时派出应急抢修分队进入现场,开展抢修、维护、协调等工作。

4、应急处置

一一无线广播电视受到非法插播时的处置

(1)各播出单位值班人员观察确认非法信号存在,应采取灵活果断的措施,立即切断其信号发送,启动备用信号源,尽早恢复正常信号播出;

(2)应急事件处置完毕后,值班人员马上把突发事件向指挥部汇报

(3)指挥部派出应急分队前往事发现场,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宣传部、平安办,事态严重的还要商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置;

(4)应急分队要与指挥部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侦测时、发现了处置中、切断后等重要关键行动均要向指挥部及时报告具体情况;

(5)视情召集有关负责人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及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传输网络遭到非法信号插播时的处置

(1)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五河县分公司值班室发现或接警后要迅速报告部门领导和总指挥,如果是在乡镇,站长和有线电视负责人应迅速组织应急人员带必要的设备仪器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应急事件;

(2)总指挥指令应急分队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展开现场紧急处置;并视情向平安办、公安局领导报告

(3)有线电视网络维护抢修人员开展排查,处置非法信号源,并以最快的速度恢复广播电视网络的正常传输;

(4)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完成对插播事件的现场取证、查处工作

(5)处置完毕后,应急抢修人员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处置结果。总指挥根据掌握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或向上级领导汇报

(6)召集有关负责人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相关处理

意见,及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广播电视播出非法内容时的处置

(1)各播出单位值班员迅速核实情况属实后,立即向相关部门发出处置信息,并第一时间汇报指挥部

(2)指挥部立即通知事发单位停播非法内容,恢复预定节目播出;

(3)指挥部派人及时前往事发地展开调查和协调处置行动,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

(4)恢复正常播出后,召集有关负责人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广播申视单位及设施遭到不法分子攻击破坏和恐怖袭击时的处置

(1)各播出单位值班人员当机立断采取处置行动,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2)指挥部立即指导,要求事发单位进行制止和劝阻,组织单位员工,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全力保卫广播电视阵地;并立即报警,通报县公安局,商请协助处置;

(3)协助公安部门收集证据,依法运用强制措施实施处置;

(4)事发单位要尽早拨打120急救中心前往事故现场,及时对伤员实施救治;

(5)事件平息后,要会同公安、卫生等部门,妥善处置善后事宜,搜集有关资料数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广播电视单位或设施遭受地震、火灾、疫情、极端气象等灾害及偶然事故影响时的处置

(1)各播出单位值班员立即向指挥部汇报;

(2)指挥部立即指导受影响的播出地即时启动应急预案,集结应急队伍,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科学实施救灾、除险、抢修和恢复行动;

(3)对于偶然事故,要查明原因,并依据《安徽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实施细则》《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和责任追究;

(4)险情、灾情、疫情得到初步控制后,及时恢复正常播出;

(5)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收集有关资料数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一一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系统发生重大技术故障时的处置

(1)得到信息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指挥部汇报

(2)指挥部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展开故障排除,尽快恢复节目正常播出。一时难以全面恢复,则分批、有重点地逐步恢复或采取其它信号垫播;

(3)应急分队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前往事发地,视情协调其它技术力量,集体会诊排除故障;

(4)当事发单位自身已将故障排除,并已恢复正常节目播出后,及时召集有关人员,集体分析研究产生故障的原因,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5、响应终止

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并恢复正常的节目信号播出后,由总指挥长宣布应急响应终止。指挥部汇总相关情况,及时进行整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综合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和平安办、公安局,同时将奖惩相关人员通报全县广电系统,部署下一步安全播出工作。

五、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

指挥部所有人员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手机及住宅电话应至少有一种方式能够联络上。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人员应随时保持联络。

2、交通保障

接到预警信息后,局所有车辆服从任务分配,可以随时派遣调用。

六、附则

1、责任要求

全县广电网络播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播出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分管领导要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各安全播出单位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严格值班、网络巡查等,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切实按照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好平时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2、管理和演练

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交流相关情况,总结实践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视情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3、相关制度

各播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发生的突发事件(故),对于迟报、虚报、瞒报、漏报和甚至不报的,要视情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在通报批评的同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给予组织处理。

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预案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