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5714/202304-00044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
内容分类: 农机购置补贴 发布日期: 2023-04-14 16:55:25
发布机构: 五河县 成文日期: 2023-04-14
来源单位: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局) 性: 有效
名  称: 【办理指南】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
文  号: 词: 【办理指南】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

【办理指南】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

发布日期:2023-04-14 16:55信息来源: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局) 浏览量:

 

【办理指南】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依据: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和2020、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五河2023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202333号)。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稳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补贴对象: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五河县补贴机具种类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1大类44个小类111个品目执行。

五河县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五河县财政局五河县商务局〈关于印发五河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农〔2020〕155号)执行要求执行,继续实施连栋温室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对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购置补贴。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施统一的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及时关注补贴机具产品价格和市场供需变化,发现具体产品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50%的,及时组织调查,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6台。超出规定上限的购机者主动提出申请,经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四、申请程序:2021—2023年五河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二)补贴申请

购机者应及时通过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经营组织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合格证原件。自主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农业农村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县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坚持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三)审验公示

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及《五河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办法五农 》〔2022〕140号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负责将购机者信息、机具信息、人机合影、购机发票等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依次完成分类登记建档,打印申请表等工作。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建档。

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购机申请者可预约区农业农村部门上门核实。对安装类机具,必须安装完整投入使用才能核实。

县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兑付

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包括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原则上每月报送区财政部门1次。区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材料,于15个工作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五、申请材料:购机者应及时通过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经营组织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合格证原件。

六、咨询电话5026228、受理单位: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七、办理时限:县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监督举报: 5026228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