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5714/202312-0012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公民,企业,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12-28 09:13:48
发布机构: 五河县 成文日期: 2023-12-28
来源单位: 五河县应急局 性: 有效
名  称: 五河县2023-2024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词: 五河县2023-2024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五河县2023-2024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28 09:13信息来源:五河县应急局 浏览量:


今年以来,我县受台风和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为保障我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助原则

坚持重点救助、分类救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在救助过程中,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对象、数量、质量、  标准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发放救助资金,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

二、救助对象

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对象为2023年遭受自然灾害且生活困难的群众。杜绝将未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三、救助方式和程序

冬春救助涉及受灾群众数量多,救助时间跨度大,事关  受灾群众切身利益,是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是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分类制定救助措施,以扎实严谨的作风和全面细致的部署,扎实推动本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救助方式

2023—2024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方式为现  金救助,救助资金通过社保卡(救助群众无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乡镇财政所办理相关手续)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

()救助程序

根据国家和省、市冬春救助工作部署要求,今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如下:

工作程序上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工作前置,建立需救助人员全部信息台账,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逐级上报,最终发放名单应与台账名单一致。

在统计需救助对象时,必须牢牢把握住必须是受灾人员 这一基本前提,不受灾不予救助,生活不困难的受灾对象不 予救助。要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 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 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 体的救助需求。严格履行申请、评议、公示程序,形式要件

齐全。

1、户报或村民小组提名。受灾人员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民小组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名。(107日前完成)

2、村评。村()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对象民主评议(核实)后确定拟救助对象,并在村()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5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社保卡账号等材料报乡()人民政府。(1012日前完成)

3、乡审。乡镇审核通过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民委员会提交材料报县应急局。(1014日前完成)

4、县定。县应急局根据2023年受灾群众实名台账和发放标准审核确定发放清册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通过社保卡将救助资金发放到人到户,并在转账附言中备注资金用途为冬春救助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

()发放公示要求

县应急局应及时将对象审定、资金发放情况通报乡镇;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冬春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情况公示,结合纪检监察部门的小微权利一点通工作,在发放对象所在村()民委员会将已救助情况公示不少于5个自然日,接受群众监督。

四、救助时段及标准

()救助时段。2023年冬季到2024春季。

()救助标准。2023—2024年度县级冬春救助资金指标按实际需救助人口数和发放标准下达到各乡镇。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测算标准为130/人,为避免平均化,乡镇具体操作时可细分,如为150元、130元、110元三档进行申报。因特殊情况每人超过600元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要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进一步核查人员信息并录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详见附件)

()加强资金管理。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2023年冬季到2024年春季,因灾造成临时生活困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不得截留挪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等。

()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各乡镇要及时将2023-2024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总结评估报告和台账资料(装订成册)报县应急局(联系人:王国勇;电话:18196640616;邮箱:1050340812@qq.com)

()严肃工作纪律。在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期间,县应急局将适时会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冬春救助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五河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9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