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5714/202312-00045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 2023-12-11 16:08:33
发布机构: 五河县 成文日期: 2023-12-11
来源单位: 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性: 有效
名  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文  号: 词: 学生资助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12-11 16:08信息来源: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2023年以来,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加强统筹协调,精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累计资助21820人,发放资助金2738.0375万元(含雨露计划资助1471人341.85万元,其中1707.2213万元(含三免384.095万元用于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户、下同)家庭学生资助8059脱贫户学生受益。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一)按标准足额及时发放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43.6万元、3495名学生受益,其中脱贫户家庭学生885人、194.1万元直接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1100人、119.585万元,其中脱贫户家庭学生免学杂费88596.445万元

(二)按文件要求,规范操作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免学费工作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571人、63.3万元,其中脱贫户家庭学生172人、33万元,为1896名中职学生免学费393.75万元,其中脱贫户家庭学生210人、45万元

(三)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寄困生资助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财〔2014〕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的通知(皖教财〔2019646号)精神,我局2023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发放义务教育阶段生补助费12888人、950.4125万元(寄宿8337735.675万元、非寄宿4551214.7375万元,其中脱贫户家庭学生4217人、248.78125万元

()积极开展困难家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6〕5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资助困难家庭幼儿入园教育资助1482人,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130.74万元,其中资助脱贫户家庭幼儿927人、84.3万元。

(五)稳步开展贫困户子女上高上大学救助工作。救助普通高中高一新生227人68.1万元,其中脱贫户家庭学生214人64.2万元;脱贫户家庭大学新生路费补助223人13.2万元,高校本科生救助418人213.5万元,其中脱贫户家庭学生403人201.5万元。

(六)积极开展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办理工作。办理助学贷款2000人、2275.8460万元,其中152名脱贫户家庭大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168.75万元。

(七)配合县乡村振兴局核发中职和高职(专科)阶段脱贫户家庭“雨露计划”救助金1471人、341.85万元。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责任制,规范操作资助工作

1、完善学生资助机构和责任落实制度各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立学校资助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完善的办公条件,保障必要的办公经费。教局与各校校长签订学生资助工作责任状,校长与中层领导、班主任逐级签订资助工作承诺书,任务分解到人,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规范认定办法。学校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审核认定受助对象,使国家助学金真正用到最困难的学生,做到逐人审核、单独建档。在中职学生中重点审核异常情况学生,做到逐人审核、单独建档。

3、规范公示办法。实行一申请、三审核、四公示,对受助学生名单,我们采取由县资助中心统一公示的办法,纸质受助学生名单加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章后在学校张贴公示,同时在县教育局和各校网站上公示,接受学生及社会监督。

4、规范使用“一卡通”发放资助金我县为所有受助学生免费办理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实行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一卡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银行卡统一办理并到校监督、集中发放,确保资助卡及时发到学生手中。

5、规范资金管理。坚持把县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资助资金专户存储,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教育资金。各校严格按比例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统一存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发放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和孤残学生资助。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学校及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只负责审核、汇总学生资助信息,资金发放全部由县财政局和银行组织发放,学校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经手资金,从源头杜绝了各项学生资助资金的挪用、抵顶、截留和套取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监督考核力度

1、加强巡视和不定期检查工作,确保政策和制度的落实。上半年主要开展开学资助工作检查、受助学生与高校数据查重和受助学生异常数据四次专项检查。

2、我县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有效地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率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层面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指导高中阶段学校开展载体丰富、形式多样的资助工作宣传活动,扩大资助惠民政策影响力,提高资助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四月份县教育局在县城繁华街头设立宣传台,向过往群众发送教育民生工程宣传材料;教育局领导班子及县民生办人员等到宣传台前,给过往行人发放宣传材料并向群众解读党的惠民政策。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二十大精神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以“做好脱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坚持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不动摇,大力推进智慧资助,完善资助机制和资助方式,努力开创我县学生资助事业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1.认真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全力做好脱贫户学生资助工作“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为目标,落实好脱贫户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脱贫户家庭学生资助资金。

     2.全力以赴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优先办理脱贫户家庭的贫困大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对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借款学生,由县教体局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一是做好贷前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办法,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对学生上报的资料认真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规范,做到应贷尽贷。 (2)严格落实还款救助机制。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对借款学生死亡、丧失劳动能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等无力偿还贷款的学生实行救助,所需资金从风险补偿结余奖励金中开支。二是做好贷后管理工作(1)与贷款学生或家长建立和谐的关系,及时提醒到期学生按时还款。对逾期不还款的学生要主动请求乡镇民政、村委会、中心学校的支持配合。 (2)建立联系机制。为了加强贷后管理,县资助中心经常通过电话或QQ的方式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就读学校以及能否正常完成学业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及时将联系记录录入系统。(3)做好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及时维护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当资助负责人发生变化时及时在系统中将负责人信息进行更新。

       3.积极对接联络,做好各项资助服务工作 做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等项目资助工作。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通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代偿等工作。三是会同县关工委和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学生资助活动。四是与爱心企业、社会团体及爱心人士对接配合,做好有关社会捐助工作。

     4.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一是规范资助资金管理 积极协调、及时申请配套各项资助资金,严把资助资金发放关。中职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认定,通过资助卡按学期发放;中职免学费按学期认定,按学期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认定,通过一卡通按学期发放;幼儿资助金按学期认定发放。规范校内资助行为,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内资助工作,做到纳入预算,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以学生管理支出抵校内资助现象。建立工作通联和资金管理联合审查工作制度,实行内外并举,监管融通,保障资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二是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及时、准确填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资助信息系统填报管理,实行网上监管和网下监管并重,杜绝双重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三是规范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日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月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信息。各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上报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信息内容要准确无误。四是规范监督检查机制。结合学生资助绩效评价体系,落实资助工作通报、不定期暗访和电话回访等制度。县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制度,做到每学期到校现场清点核实人数不少于2次,加大对普高资助资金评审和资助卡发放的监管力度。五是规范投诉处理工作。县学生资助中心、各学校要设立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投诉和举报,要及时登记并报请领导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内认真调查处理,对于经过调查核实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5.积极开展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量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提高宣传效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精心谋划,注重实效,抓实抓好。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班会、家长会、张贴标语、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要切实落实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着力提高教育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