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5714/202401-00070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
内容分类: 耕地地力保护 发布日期: 2024-01-18 16:28:00
发布机构: 五河县 成文日期: 2024-01-18
来源单位: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局) 性: 有效
名  称: 五河县2024年玉米精耕细作高产创建示范点遴选公告
文  号: 词: 五河县2024年玉米精耕细作高产创建示范点遴选公告

五河县2024年玉米精耕细作高产创建示范点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6:28信息来源: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局) 浏览量: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234号)精神, 2024年我县开展玉米密植水肥一体化高产攻关试验,目标产量达到 800 公斤以上,形成一套科学有效,易于推广的精耕细作模式。

一、实施地点

县域内农业种植主体承包或流转的土地,示范田须集中连片,且面积在200亩以上、地势平整、排灌设施齐全。

二、示范主体资格条件

(一)备选的示范田须具有水源(水井、水渠或靠近能满足灌溉条件的沟塘),具备中喷或者在播种后布设滴灌管网,灌溉方便。没有水源灌溉的“一票否决”。

(二)生产水平较高,获得同业者公认或乡镇农技推广等部门认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管理规范,能按要求及时清理回收田间地头和沟渠内各类农药、农资包装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秸秆等),经营主体办公和生产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生产记录规范;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诚实守信,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评审结果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得分高低次序决定实施主体,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在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6日前到所在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自愿申报,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五河县2024年玉米精耕细作示范点主体申报表和遴选评分表.docx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