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5714/202401-0000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 发布日期: 2024-01-05 16:16:16
发布机构: 五河县 成文日期: 2024-01-05
来源单位: 五河县司法局 性: 有效
名  称: 2023年第四季度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情况
文  号: 词: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情况

发布日期:2024-01-05 16:16信息来源:五河县司法局 浏览量:

2023年第四季度,五河县司法局未产生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信息,故无此项信息,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