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体局机关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根据五河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五教〔2019〕5号)和补充通知(五教秘〔2019〕27号)精神,结合《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等相关规定,经教体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预算管理
所有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政府非税收入、上级专项补助和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所有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无特殊情况不予追加,确需调整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二、规范征缴行为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管理规定,将政府各种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以支抵收、随意减免、挪用或截留各种非税收入。
三、规范支出管理
(一)严格政府采购。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项目的,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且未履行追加程序的,一律不准发生采购支出。
(二)严格津贴补贴发放。津补贴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设立津补贴、奖金等项目。严禁提高津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严禁套取现金用于发放奖金、补贴或福利。凡不按规定执行,巧立名目、擅自发放津补贴或变相发钱发物的,一律按照违规违纪处理。
(三)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实行审批并由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务接待。不准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住宿、餐饮标准;从严控制会议规模、规格,严禁发放礼品、纪念品等与会议无关的物品,严禁将无关的费用充抵会议费用。加强对公费出国(境)的管理,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加强租用车辆管理,租车要严格遵守《五河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五发〔2013〕1号)规定,规范管理、严格把关,杜绝随意性,禁止租车私用,反对铺张浪费。
(四)严禁私设“小金库”。所有收支活动纳入财务审计股统一管理,严禁将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设立账外账;严禁以各种名义虚报支出,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严禁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严禁违规收费私设 “小金库”;严禁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没有真实项目的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或通过其他账户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其它方式私设“小金库”。
(五)严格公务卡使用。各单位应按县财政局要求在对应银行办理公务卡。进行公务时,有刷卡条件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刷公务卡,并保存好发票、刷卡小票等资料以备报销使用。如无法使用公务卡付款的,要转账给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不得现金支付。
(六)严格专项资金使用。各类专项资金都要按中央、省、市、县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专项资金要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虚报、挪用、挤占、截留。
四、规范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管理
对限下项目,单项成批量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经会议研究同意,填写分散采购申请表后方可实施采购,否则不予报销。对于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000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项目,要进行审计,没有审计报告的不予报销。
对于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00元及以上的工程类、货物类及采购类项目,在支付款项前应根据合同价(有审计价按审计价)收取5%的质量保证金。保质期内因承包方、或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原因造成的缺陷,对方应负责维修或重新提供货物或服务,并承担鉴定及维修等相关费用。如对方不履行的,单位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单位可按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索赔。对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五、规范内部控制
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行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内部制约制度,完善开支手续,每一项经费开支(包括检查、开会、培训、办公用品、活动等)必须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实施,支付凭据必须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联审联签后方可报销入账;严格执行日清月结制度,原则上每月10号前签批上一月相关支出,如无特殊原因,过期不予报销。保证账款、账账、账表相符。每月或至少每季度在固定公示栏公示经费使用、财务收支情况、其他财务信息,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监督。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公示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情况的发生。
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依法设置资产账簿,新购置资产必须经办公室及时登记入账,严禁账外管理。办公室、财务审计股、基建装备股联合开展对固定资产要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资产安全和完整,国有资产处置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评估、拍卖,形成的收益要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参照执行要遵守廉洁自律准则,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开透明、坚守底线,自觉接受监督。教体局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协同或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开展财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