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5714/202507-00064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科技、教育,企业,公告
内容分类: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17 08:37
发布机构: 五河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局,县粮食和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5-07-17
来源单位: 五河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局,县粮食和储备局) 性: 有效
名  称: 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超市拍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  号: BB2025WHCQP019 词: 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超市拍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超市拍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7 08:37信息来源:五河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局,县粮食和储备局) 浏览量:


 

转让方:五河县第一中学

转让方地址五河县城关镇青年路67

转让方联系人丁井利 联系电话:0552-5055082

代理机构: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头铺镇国际商贸城H117217

联系人:陈慧      联系电话:18196608433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超市拍租项目

2、成交情况:

标的名称

成交人

年租金起拍价(万元)

年租金成交价(万元)

五河县第-中学(高中)1#超市

安徽汇乐美超市有限公司

5.00

103.10

五河县第-中学(高中)2#超市

安徽宜邻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

105.10

3、项目编号:BB2025WHCQP019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竞价时间:2025717日上午9

6、公示期:2025717日至2025722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ZK18196608433@163.com联系电话:18196608433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五河县第一中学

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