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608X/202011-0005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DOC
内容分类: 财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20-11-19 21:13
发布机构: 五河县城关镇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五河县城关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五河县城关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文  号: 词: 财务管理制度

五河县城关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11-19 21:13信息来源:五河县城关镇政府 浏览量:

五河县城关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财务的监督与管理,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及教体局、财政局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城民主理财管理小组

(一)城关中心小学民主理财管理小组:

 长:张耀年                                

 员:陈 、欧梅、钱翠贤、李会、吴振家

(二)理财小组职责:

1.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监督学校大型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购入、重大经济活动开支,对学校经济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审核学校国有资产使用及变动情况。

4.对学校财务公开资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出具审核意见 。

5.对教职工提出的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学校作出答复。

6.按民主理财要求履行各种手续做好理财结论。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学校财务状况,并提出今后财务管理工作建议。

7.民主理财小组要严格履行职责,理财过程认真、仔细,积极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并及时将理财结论予以公布。

8.民主理财小组对反映的学校财务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学校及时调查处理。民主理财小组督促监督学校财务人员根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及规定进行及时整改。

二、收费公示制度

为加强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财政、教体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级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的相关政策规定,特制五河县城关中心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1、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组织教职工对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

2、组织学习和执行上级有关治理中学乱收费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学校与分管领导、年级组、班主任签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3、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收费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学校在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每学期开学时,在公示栏内公示收费标准、收费文件、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相关材料,严格按上级指示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严格按照县物价局、财政局、教体局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各小学不得以各种理由收取学生规定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按收费文件收取学生费用时,必须给每位学生人手一份票据。

5、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低保户、军烈属子女等实行收费减免政策并公示,对“两免一补”、贫困住宿生享受贫困资助金等政策及时公示。

6、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听取、记录、处理学生家长的投诉、意见。学校财务部门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对收费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8、学校财务部门对收费公示材料进行收集、治理、归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到有计划支出,确保教育经费收支平衡,特制定城关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1、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理财小组集体理财制度。理财小组根据学校当年收入情况,集体研制学校经费支出计划,年终向各村小校长做出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实行民主理财。凡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支出必须经理财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理财小组人员在会议记录后签名,不得个人或极少数人主观臆断,擅自作主。

3、凡学校计划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及大额购置的支出要经过理财小组会议研究,并报中心校备案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要按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4、支出单据一律实行联签制。核销单据时,要有双方经手人,校方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所以清单要有经办人签字,如果清单只有一张,清单和发票的经办人要同一人。属有形资产类支出要要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上述人员分别签字后报局计财科审核后,方可到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审核报账。

5、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实行年度限额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况超限额的部分要报请教体局批准,否则不能做财务处理。学校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情况实行一季度一汇总,一季度一通报。

6、努力节俭、压缩开支。在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学校必须结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7、学校各项收入全部入帐,实行财务一本帐。凡是政策允许收费的项目,学校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并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账目统一管理,非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存放现金,杜绝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挤占挪用资金。

8、扶困助学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扶困助学资金应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健全。如免教科书补助、困难住宿生补助,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否则要严肃处理。

9、学校财务及时公开、公示,接受教职工民主监督。本校财务收支情况按月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公示一次,对教职工提出的质疑,学校主要领导要做出明确解释,阳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0、加大内控稽核力度,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大学校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严格财务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1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集体财产流失。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薄,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帐。因工作需要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回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年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报损程序报损,切实做到帐物相符,严防学校财产流失。

四、财务公开制度

财务公开是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生、家长和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规范学校收费和支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参与意识,促进学校财务公开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五河县城关中心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目的、原则

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各小学对学校财务监督,确保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坚持“实际、实用、实效” 的原则。

(二)、财务公开领导机构

各小学都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财务、后勤主任、教职工代表等为成员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财务公开活动。定期对学校经费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加强财务监督。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三)、财务公开内容

财务公开内容应能够充分反映学校财务活动的基本状况,公开内容主要为:

1、国家财经政策、上级相关文件及政策性通知,本校各类财务规章制度,包括经费管理、物品采购、资产管理及财务人员的职责等。

2、收费文件、项目、标准及举报电话,向学生收费时向学生开具的规范性收费票据,纳入学校帐户统一管理情况。

3、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反映了学校公用经费的主要流向,反映了学校公用经费的执行情况,要分季度予以公示。

4、学校基建 、维修和大宗物品采购及学校设备设施处置情况。政府采购的商品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形式并予以公示。

  5、其他涉及学校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形式

各小学财务公开可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或教职工公开。

1、可设立公示栏、财务公开栏,张贴财务公开材料。国家相关财经政策、学期初收费(文件、项目、标准、举报电话)、贫困资助等,在公示栏长期张贴,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本校财务收入、支出情况按月或者按季度公示。

2、在教职工大会、教代会上较为详细地公开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在校内张贴公布。教职工对具体的收入、支出有疑问的予以解释,并进行财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认定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3、利用教职工会议,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学校大笔开支或重大事项。

五、公用经费内控管理制度

(一)经费收入

1、经费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取得的各类补助资金。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拨入专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2、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必须使用由省、市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专用票据;除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县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管理,严禁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等私设“小金库”现象。

(二)、经费支出

1、经费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学校支出主要包括:事业支出、其他支出、专项支出等支出。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不规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不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
    3、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两位校级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学校收支及管理情况。

4、学校一切支出票据手续齐全后,先经教体局计财科审批后统一到国库支付中心报账。

5、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中的几项具体规定:

①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县教体局《五河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对照有关使用标准和规定,优化公用经费支出结构,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与教育教学无直接关联的支出,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②培训费支出。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培训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每项培训活动实施前,将活动主题、参与对象、人数姓名、培训地点、费用金额和培训单位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县教体局申报(具体报县教体局办公室),培训费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

③差旅费支出。根据《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学校严格按工作需要派遣人员出差,出差前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出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出差,差旅费标准严格按照《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执行,并依据《出差申请单》单据及相关佐证材料予以报销差旅费,单位及个人差旅费情况按月予以公示。

④大额支出。学校重大经济事项,须经学校领导班子、理财小组讨论,在意见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决策;报销的原始凭证除了具备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手续之外,还必须附注简要的情况说明。

⑤专项支出。学校取得的各类专项资金,不论来自于何种渠道,都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专款业务核算须设置相应的明细账户,做到清晰、准确、效用。

6、学校因教育教学需要购置器材设备、办公用具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政府采购批复单作为采购业务报销入账列支的附件。
    7、支出票据要求。一是票据合法,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发票或正规收据;二是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详细内容,不能只写大类;三是要素齐全,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商品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四是审批手续齐全,按上述规定的程序签批;五是无涂改现象,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视为无效凭证。

六、财务开支报销规定

1、对原始单据的要求:

⑴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⑵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⑶印章要齐全,交款票据须有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用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购买办公用品等须使用规范票据并有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仅限于交款收据,发票专用章用于购买物品发票。
    ⑷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学校实行联审联签制统一管理。报销程序为:经办人签字(须注明事由)—→分管领导签字—→校长签字—→教体局计财科审核—→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审核转账。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要齐全,要有报销人签字。差旅费报销的费用标准,严格按《五河县教育系统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4、购买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其他人员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总务处验收入库。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由教务处、总务处按计划购买并入帐。经办人在购买仪器、设备、材料时须取得符合规定的原始票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七、预算编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学校收入和支出分配的合理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单位的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单位用于人员、公用事业的一切正常开支。
    2、合理安排预算收入、支出,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预算收入不隐瞒、少列,预算支出贯彻厉行节约、勤俭的方针,并使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3、编制预算及预算调整方案须经理财小组研究,制定本年度预算方案,由财务科负责编制预算方案,编制完成经理财小组同意后,报经县教体局审批,方可形成本年度正式预算。
    4、财务室负责编制单位预算、预算调整草案,组织和监督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校领导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5、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总支出或收入发生重大变化,必须进行预算调整。预算调整须经理财小组研究批准后方可调整,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存档的手续: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会计负责编造清册并妥善保管。
    3、当年会计档案要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5、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6、每年终了,要将全年所有账薄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九、预防私设小金库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财经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有效管理和使用学校义务教育经费,防范腐败行为,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和行为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进一步规范财经管理,坚持依法理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建立约束机制,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消除产生小金库”等滋生腐败现象行为。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使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2、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严禁将资金或其它非税收入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严禁截留收入,虚列支出或与下属单位或个人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严禁坐收坐支;严禁将资金或其它公款私自借出和进行其它商业投资。

3、在支出管理上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实行联审联批制,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认真执行各项开支标准,节约各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重大支出项目,必须集体讨论决定。支出要按照县政府颁发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分类管理。

4、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拨付给学校的专项资金,必须严格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实行专项核算,不得截留、占用和挪用。理财小组要对专项资金支出的使用、项目进度、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要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领导负责、财务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和使用机构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资产流失。 财务机构负责资产总帐和分类明细帐的核算,由资产管理机构总务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要建立统计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如实向县国资办报送资产统计报表。不允许用资产为其他单位、企业或私人提供信贷担保及其他财产担保。未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允许擅自把本单位的资产出租、外借,不准向职工和个人集资或借款。

6、监督检查: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召开理财小组成员会议,加强学校建帐监管。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对单位总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实行建帐监管,确保帐簿设置的合法性。把内部财务管理的监督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贯穿财务管理工作全过程,明确领导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内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职责,做到监督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城关中心小学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规范,有令必行。严肃纪律,有禁必止。

2、校长是规范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各校的领导出现违规收费问题,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3、各小学出现违规问题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4、 如果在收费工作中出现违规,一经确认,情节严重且造成社会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财务室、年级组、班主任和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上级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有关主管领导的责任。

5、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收费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