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镇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五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大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防洪工作方针,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党委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公众参与、专群结合的原则。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居民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镇、村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严格纪律、统一调度、服从大局、精诚团结的防汛抗旱的原则。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成立大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政 委:吴明荣
督 导:方 圆
指挥长:潘曼妮
副组长:王玉良 王 云 盛家伟 宋新宇 吴丽红
赵雅红 高琪程 任 峰 凌 浩 金和林
成 员:张卓宇 陈佳力 林 岳 刘华东 郭树峰
庞克华 胡明龙 胡绍永 李 艳 杜 鑫 杨思治 张茂清 李树良 郭 飞 郭寨先 孙飞龙 吴延从 王红星 朱永红
下设办公室,高琪程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卓宇为副主任,林岳为技术负责人,地点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全镇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全镇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指挥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汛情和旱情监测,及时收集水旱灾害信息,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负责编制落实防汛抗旱预案,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设施设备和储备工作。
大新镇淮河堤防险工险段行政责任人名单:
毛滩险段 行政责任人镇级:盛家伟
村级:李树良
郭茂朋
技术负责人:林 岳
三冲电站过堤涵 行政责任人镇级:任 峰
村级:郭寨先
孙飞龙
技术负责人:林 岳
临北缇堤大新郭府兰桥沟电站 行政责任人镇级:吴丽红
村级:郭 飞
技术负责人:林 岳
险工险段提防注意事项:1、毛滩险段为1954年洪水决堤段,经后修补加固,91年汛期有渗水现象,汛期期间该段需24小时巡察值班。
2、三冲电站过堤涵为过堤建筑,汛期时有渗水现象发生。已安装预警监控。
3、临北缇堤大新郭府蓝桥沟电站为新建工程,未经洪水考验,汛期期间该段需24小时巡察值班。
2.2 部门分工及职责。防汛抢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各单位的力量,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同心协力,共同完成抗洪任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防洪法》等有关规定,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事发地村委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河道洪水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管理。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镇防指领导指示,做好检查、督促、协调、落实工作。
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负责种苗、农药等救灾物资的组织和调剂工作。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期间资金、灾后补助资金的筹集、协调分配和使用监督检查。
镇为民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全镇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并组织核实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灾情信息。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积极向上争取救灾资金和救灾捐赠,配合事发地村委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补助,负责扶贫、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监督。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监控,以及地质灾害引发产生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镇安委办:负责防洪安全督察工作,掌握防洪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
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队伍承担防汛抗洪急难险重任务。全镇组建1个防汛抢险突击队,下辖9个分队。各村组建1个防汛抢险救灾突击队,每个分队10人以上。
大新镇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根据镇防指命令,遇紧急防汛期,负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协助事发地村委安全撤离群众以及转移范围内的现场清理。
大新镇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疫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及时向镇防指提供疫情与防治情况,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开展防疫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流行。
大新镇供电所:负责防汛抗旱供电调度和供电设施的抢修及维护等工作。
大新镇邮政支局:负责保障防汛抗洪期间各级防汛指挥部的邮政畅通以及灾后邮政恢复工作。
镇直其它单位根据镇防指的紧急命令或临时安排,负责抓好防汛料物和抢险队伍等任务落实。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汛期加强值班,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坚持预防为主,根据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培训演练,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避免和减少洪旱灾害损失。
3.1.1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
3.1.2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镇村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风暴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和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旱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3.2.2 淮河洪水预警
当淮河即将出现洪水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3.2.3 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5 干旱灾害预警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2.6 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 防洪调度计划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编制和修订防洪调度计划,主动应对河流洪水。
3.3.2预警级别及发布
预警级别确定原则,依据紧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等情况,洪旱灾害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在确定响应级别后,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严重、特别严重预警信息同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4.1.1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 进入汛期、旱期,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4.1.5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响应行动
当发出预警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响应,做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布置,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带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 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3.2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3 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3.4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4 指挥和调度
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5 抢险救灾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6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并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镇卫生院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7 信息发布
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8 应急结束
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l.2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l.3 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l.4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1 应急队伍保障
大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立应急抢险队伍,名单附后。
5.2.2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情节较轻时,可用镇政府公务用车;情节较重或重大时,可征用镇政府工作人员用车。
5.2.3 医疗保障
镇卫生院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4 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5 物资保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5.2.6 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将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做好资金准备,保证防汛抗旱救灾需要。
附:大新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花名册
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