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集中心小学中、高级教师职评考核方案
一、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职称评定条件
1、参评资格
(1)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受聘一级教师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幼儿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具备中师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教师职业30年以上,年满50周岁且现仍在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2)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者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具备中等师范学校(中专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
2、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二甲以上,其他二乙。
3、业绩条件符合“九选二”条件,教科研条件:符合“四选一”条件。
二、考核细则
1、教龄:教龄每年加5分。
2、学历:中师加10分,专科加15分,本科加20分,双本科及以上加25分。
3、职评年限:从任职的第二年开始,每年加10分。
4、职务(30分封顶)
上学年度任校(园)长加30分,教导主任加20分、少先队辅导员、教研组长、财务经办员加15分。中心小学工作人员视同校(园)长加分。
5、评优评先及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50分封顶)
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党员先锋岗、年度考核优秀、优秀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政府嘉奖、师德考核等,每人次市级以上(含市级)加15分,县级加10分。
6、班主任(任现职以来,40分封顶)
(1)上学年度任班主任加10分。
(2)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先进少先大(中)队、文明礼仪示范班等,每人次市级以上(含市级)加15分,县级加10分。
(3)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或在县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等)上发表班主任工作方面论文的,每篇省级及以上加20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10分。
(4)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各级教研部门(不含学术团体)主办的班主任论文评选中获奖的,每篇省级及以上加20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10分。
(5)在主题班(队)会、班主任创新大赛等比赛中获奖的,每人次市级及以上加15分,县级加10分。
7、教学成绩(仅限近五学年,在县、镇同步组织同时获奖的,取最高得分计分,上不封顶)
(1)在镇期末监测(教学效果测评)评比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第一名加40分,前五名依次递减5分加分,第六名至倒数第四名依次递减2分加分。后三名不加分,其他学科按对应名次减半计分。
(2)在县组织的集中监测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依次加60分、50分、40分,其他学科按对应名次减半计分。
(3)在县组织的特长监测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加30分、25分、20分。
8、教育科研(任现职以来,50分封顶)
(1)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或在县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等)上发表教学方面论文的,每篇省级及以上加20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10分。
(2)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不含学术团体)主办的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的,每篇省级及以上加20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10分。
(3)获“教坛新星”、“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解题能手”等称号的,每人次省级及以上加20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10分。
(4)在说课、教育故事、教学案例、教案设计、作业设计、课件制作、微课等教学比赛中获奖的,每人次省级及以上加15分,市级加10分,县级加8分。
(5)在一师一优课、优质课、课堂教学大赛等教学比赛中获奖的,每人次省级及以上加20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10分。
(6)组织、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的并按期结题的,课题组负责人一次加20分;课题组成员一次加5分。
(7)课题成果奖市级及以上、县级一次分别加20分、10分。
9、比赛辅导(仅限近五学年,30分封顶)
教师辅导学生在学科、文体艺术等比赛中个人获奖的,每人次省级及以上加10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3分。团体辅导奖按个人奖对应级别的2倍计分。
学校在县、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团体奖的,校长每次分别加5分、10分、15分。
三、补充说明
1、同一次比赛获不同级别奖次的,取最高得分计分,不重复计分。参评教师提供学生获奖证书时,须在证书背面亲笔签名,中心小学签字盖章,以此证明该证书持有教师。
2、教师职评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3、男教师满58周岁、女教师满53周岁且满足职评条件的,可直接获得一级教师职评指标。如评审未通过,则不再享受直接获得职评指标资格。县级以上教育或人社部门有特殊规定不占结构比例直接评聘相应教师职务的,按规定执行。
4、当年有幼儿园教师参加职评的,去掉“教学成绩”分后分数排名在指标名额内的,可优先获得职评指标。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参加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未通过的,至少间隔一年方可参加下一次职评;小学教师参加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未通过的,至少间隔两年方可参加下一次职评;幼儿园教师参加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未通过的,至少间隔五年方可参加下一次职评。
5、本方案经申集中心小学党总支会研究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方案未列出的情形,在当年职评结束后,由申集中心小学党总支另行研究修订。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申集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