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方案》,我局现面向社会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含城市管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涉企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方面。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变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数额幅度;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重复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对特定企业作出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钓鱼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
(二)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方面。主要包括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执行文明执法要求,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方面。主要包括不严格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规范执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按计划完成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结束。
三、问题线索征集方式
提供问题线索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反映。
(一)联系电话:0552-5050206
(二)电子邮箱:397160727@qq.com
(三)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线索提供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过程等相关证据。
(二)线索提供人应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线索提供人合法权益,严格保密。
(三)提供问题线索请坚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机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在公示期内,共收到0条征集意见。
结果反馈时间: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