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儿童发展纲要和妇女发展纲要》有关部门已经讨论并通过,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现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7日。我们将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需求,对于科学合理的将予以充分吸纳,您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留言、电子邮件方式、电话反馈您的宝贵意见。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he.gov.cn 电子邮箱:bbwhfl@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杨万龙 05525025091 附件1.五河县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docx 2.五河县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docx 五河县妇女联合会 2023年3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2022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一、规划简介 本次规划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核定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34号),并符合相关规划《五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规模为1232.23公顷。 四至范围:区块一面积436.0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徐明高速,南至南环线,西至头安路,北至龙潭湖大沟;区块二面积796.2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青年南路,南至南环线,西至徐明高速,北至惠民路。 主导产业:纺织业、装备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产业分区:规划以徐明高速公路为界线,将开发区划分为相对独立的两个板块,形成“两板块五片区”的产业分区结构:两版块:东部工业板块、西部工业板块;五片区:东部工业综合区、西部工业综合区、综合工业区、东部园区服务区、西部园区服务区。 产业布局空间总体架构可以概括为“一区、三园、两配套”。 “一区”:即五河经开区。 “三园”:即纺织业产业园、农副食品加工产业园、装备制造业产业园。 两配套:两个综合性配套组团,业态包括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配套。 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在总体发展过程中及建成后将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因素。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委托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次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2022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规划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2-50663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68号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3期1栋5层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13165967475 电子邮件:122977477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tWiMcczEMSHlcJRuOoEpA(提取码:yrig)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wuhe.gov.cn)意见征集栏目、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意见征集时间:2022年1月9日至1月13日
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五河县内投资建设稀散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已经有关部门讨论并通过,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现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对该项目有异议者,请携带相关证件在30日内(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25日),向五河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提出书面意见。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开始涉足稀散金属行业,是一家全球领先的专业从事稀散金属及其高端材料、器件、模组、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回收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稀散金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有独立的先进材料研究院,拥有全球唯一稀散金属全产业链。 二、项目概况 五河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7亿元,用地约70亩,新增厂房、研发办公等配套建筑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建设贵金属键合丝、稀贵金属合金、铋系列产品等生产项目。产品均应用于半导体和集成电路封装领域,目前市场前景良好。 征求意见方式: 1.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he.gov.cn); 2. 电话:0552-5890109; 3. 现场征集 五河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人:刘士翔,联系电话:0552-5890109,接待地点:五河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稀散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介绍.docx
2021年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
为治理塑料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蚌埠市人民政府制定了《蚌埠市禁止、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3月1日起施行,我市也成为安徽省首个制定禁塑规定的城市。同时,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方案——《蚌埠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也于先前出台。 《方案》要求,到 2021年底,我市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欢迎填写以下调查表,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