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51004001 | 来信时间: | 2025-10-04 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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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李**** |
| 内容: | 请问一下,望淮岭公墓出一个公告,2017年以前的墓地,现在要出示死亡证,死者身份证,购墓合同,火化证,购墓发票,安葬证,如果没有就不让扫墓,有的墓地都二三十年了,让我们老百姓到那去找,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谁会去帮别人扫墓,你们这样作不是难为百姓吗,请领导们关注一下。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五河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5-10-10 16:2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五河县望淮岭公墓为提升服务水平,保障逝者档案信息安全,便捷查询,公墓启动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对于无身份证、购墓人过世和协议遗失等情形公告都做出说明,公告上并没有要求“没有就不让扫墓”,公告上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逾期未登记墓穴将暂停祭扫服务)是要求户下尽快到办公室登记(遗失也可以登记)。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五河县望淮岭公墓联系,电话:0552-5479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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