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51010003 | 来信时间: | 2025-10-10 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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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钱**** |
| 内容: | 请问五河县双忠庙镇王小湖西北侧的“钱陵”作为明初的古墓葬(1406-2025,至今已619年),是否有列入文保单位的计划?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五河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5-10-11 10:5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五河县文旅体局现作如下回复:五河县双忠庙镇王小湖西北侧的“钱陵”作为明初的古墓葬,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已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点登记上报,现已通过市级审核,目前正在省四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如通过,将列入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点予以保护。 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五河县文旅体局联系,电话:0552-5053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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