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6-01-27 09:45
来源:五河县热线办
| 信件编号: | 20260123001 | 来信时间: | 2026-01-23 1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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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李**** |
| 内容: | 城乡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要大于2万才能办理养老金领取吗?之前都是按照比较低的档位给家人交的,交满15年个人账户也不够2万,现在家人年满60领取的时候却被要求补齐剩下的差额,有相关政策吗?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五河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6-01-27 09:4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五河县人社局现作如下回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缴满15年以后仍然可以继续缴费,每多缴一年,每月可以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并且可以享受当年的政府补贴。提高缴费年限,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从而提高个人的养老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原则是“多交多得”、“长交多得”。镇村干部在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时,会提醒没有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继续缴费,建议鼓励群众多缴费,免得您错过缴费期,等到退休后,领的比别人少而后悔,领取待遇以后就无法再补缴了。所以来电人可根据自己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身经济条件的档次交费! 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五河县人社局城乡居保中心联系,电话:0552-2325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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