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契税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6-04-10 15:34
来源:五河县热线办
| 信件编号: | 20260409001 | 来信时间: | 2026-04-09 1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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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杨**** |
| 内容: | 职工公积金余额提取契税、房屋维修基金以及物业费需要带哪些材料办理?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五河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6-04-10 15:3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1.缴存人自住住房自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之日起5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票据记载的金额。提取无住房套数限制,每套住房每位缴存人仅可提取一次。2.提取时需提供缴存人身份证、I类银行卡、契税完税证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等婚姻状况材料、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3.缴存人在取得自住住房物业费发票一年内提出申请,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提取额不超过物业费发票记载的总金额(含物业服务费、能耗费、车位管理费等),且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提取无住房套数限制,多张物业费发票可合并一次性提取。提取时需提供缴存人身份证、I类银行卡、物业费发票、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等婚姻状况材料。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五河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0552—502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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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