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刘集镇王周村村干部不作为

发布时间:2026-05-19 17:10 来源:五河县热线办
信件编号: 20260518002 来信时间: 2026-05-18 20:20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周****
内容: 1. 事件起因:  2025年4月双方因长期的邻里土地边界问题,在干部的调解下签订了第一份明确的界限,设置了界桩,邻里边界划定纠纷得以解决。 2025年7月,因为对方仍想强占,因此我方找干部在干部的调解下双方又签订了第二份协议“双方在新建房屋时各空出离界桩30公分”类似于公摊面积,用于通风、走水等作用。 对方在新建房屋时打地基时又故意间隔超出半块砖约10cm,同时二层封顶时屋檐又伸出20cm。 在新建房屋时对方强制执行时我方报警处理,在派出所和村干部的见证下当天也说遵守协议。但第二天早上又强制实施,我方阻止其强制行为并报警,对方先动手,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报警后1个多小时交警和干部才赶到现场。对双方判罚800元处理决定,认定双方均未达到轻微伤。 2. 经过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起,我前往乡镇政府、致电工作人员反映诉求、申请办理相关事项。 3. 干部不作为具体表现: 村干部的行为代表着政府的公正,在有双方和干部签字画押的协议下,干部有权利要发挥政府的公信力执行政府的处理决定,不能允许任何一方违反政府的决定,挑战政府的权威。干部没有采取警告或者强制阻止他方行为是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 对方家中有一位亲戚是村里的大队长,我方有权怀疑干部的处理仅仅是表面工作,私下并未阻止对方违约,让对方违反协议成为了既定的事实,我方只能认栽。是否过程有接受宴请等受贿行为我们老百姓无法探查,但不作为行为有录音作证。 4. 造成后果:(生活受影响、权益被侵害、矛盾激化等)。 在长时间的土地纠纷中我方严格遵守政府签订的协议,以及接受派出所给出的处罚判决。因为对方的违反协议以及村干部的不作为,让我们一直在维权和讨要说法的路上,极大消耗了时间和精力。 对方违反协议,违背道德,日后房屋垂直设置水管,影响我方庄稼。(对方是宅基地,我方目前作为农耕地使用) 土地纠纷矛盾仍然存在,对方违反协议后,政府所谓的两拉倒行为为日后土地纠纷埋下了极大的隐患,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 村干部作为政府人员牵头设立的协议,不能因为一方违反协议,而不给另一方合理的解决意见。 本人诉求;身为一名公民,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诚实守信,恪守道德规范,干部更需要严格行使政府公信力,还我方一个说法来避免日后的纠纷。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五河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6-05-19 17:1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经核查,该起矛盾系本村村民双方长期邻里积怨引发,自纠纷产生以来,镇村两级干部、派出所、人民法院均先后参与调处工作,全程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同时,因涉事一方亲属为村组干部,村组干部已主动全程避嫌,未参与本次纠纷调解及处置工作,不存在村干部不作为、徇私偏袒、履职不力等情况。经查,本起纠纷起因并非对方单方面违约违规,而是投诉方先行违背前期调解约定。2025年3月,前期经原村主任调解已明确土地边界并埋设界桩,投诉方擅自破坏界桩、违背在先调解协议,引发初始矛盾;后因另一方当事人需建房施工,本着邻里和睦、互谅互让的原则,对方主动作出让步,并做出赔偿,双方重新协商签订新的调解协议,明确宅基地最终建设尺寸;在建房打地基施工过程中,投诉方及家属多次阻挠正常施工,对方再次作出让步,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各自退让30公分土地,形成60公分公共巷道,用于通风排水、邻里通行。后对方房屋施工临近封顶阶段,投诉方再次上门阻拦施工,并造成对方房屋屋顶破损,双方随即发生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投诉方人员持砖块造成对方人员头部受伤。事件发生后,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依法对该起打架斗殴事件作出行政处罚,双方当事人均收到处罚决定,该处置结果具备法律效力。在整起矛盾处置过程中,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动居中协调、多次上门调解,始终秉持公平、公正、中立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化解邻里矛盾。因双方积怨较深、诉求分歧较大、互不相让,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结果。此后,投诉方通过司法诉讼途径主张权益,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最终判决不予支持投诉方的诉讼诉求。司法判决为最终权威处置结果,村委会基层调解工作始终服从、遵从司法判决,无任何越权处置、消极履职行为。综上,该起邻里土地及建房纠纷历时久、矛盾深,镇村两级已尽最大努力开展多次调解、劝导、稳控工作,村干部全程履职尽责、无不作为、无偏袒徇私、无履职缺位问题。邻里矛盾能否彻底化解,核心在于双方当事人能否理性处事、互谅互让、恪守协议约定、尊重司法判决。下一步,村委会将持续关注双方邻里关系,继续做好矛盾疏导、政策解释工作,引导双方依法依规理性维权,共同维护村内和谐稳定的邻里环境。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五河东刘集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52—232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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