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经济纠纷
发布时间:2026-06-12 16:54
来源:五河县热线办
| 信件编号: | 20260605002 | 来信时间: | 2026-06-05 1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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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张**** |
| 内容: | 本人在五河县公园壹号楼盘购房,缴纳定金前特意咨询售楼人员,对方明确答复我的征信可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我基于该承诺缴纳首付款。后续银行审核因征信问题贷款无法获批,购房合同无法履行,我向开发商申请退还首付,开发商无故拒绝退款,多次协商无果,现申请住建部门依法调处。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五河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6-06-12 16:5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经与开发企业多次沟通协调,开发企业最终同意退还首付款。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52—5021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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