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五河县高铁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五河县高铁站前广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周边地区价格水平、成本调查结果和我县实际,草拟了《五河县高铁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时间:2026年7月22日-8月21日;
二、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6年8月21日前反馈至五河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股;或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等方式反馈我局。
三、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整理,请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邮箱:wuhechengbendui@sina.com 联系电话:0552-5020200
附件:《五河县高铁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6年7月22日
附件:
五河县高铁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五河县高铁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秩序,营造良好停车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周边停车收费标准及我县实际,草拟了《五河县高铁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具体情况如下:
一、进入停车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的车辆,免费。
二、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以内(含2小时)免费,超过2小时,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三、停车时间在1小时至4小时(含4小时)的,每辆车每次收费5元。
四、停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每辆车24小时以内收费上限为12元。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五、执行公(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市政服务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关于五河县高铁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自高铁站前广场停车场竣工投入使用以来,一直免费停放机动车辆,给运营单位带来较大负担。为促进停车场良性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县实际,草拟了《五河县高铁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关于印发〈安徽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皖发改价格规〔2025〕1号);
(三)《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4〕4号)。
三、出台目的
规范停车场停车秩序,营造良好停车环境,促进运营企业较好良性发展。
四、对消费者的影响
该定价标准低于县公立医院、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社会风险低。
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