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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发布时间:2023-02-13 10:59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为促进五河县县人民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流程。

一、新闻类信息审核程序

除转载中央、我省、我市官方新闻媒体及西乡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已发布的新闻类信息外,其他新闻类信息应按照以下审核程序办理。

(一)县级领导的会议、活动信息由所在部门信息员填写“五河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表”,经该部门分管、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送到信息中心审核发布。

(二)全县性的会议、活动信息由信息编写单位信息员填写“五河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表”,经该单位分管、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送到信息中心审核发布。

(三)各乡镇、各部门的会议、活动信息,由本单位信息员校稿后发送到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采编后填写“五河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审核后在政府网站的相关栏目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类审核程序

(一)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文件、县政府领导讲话审核程序。

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文件、县政府领导讲话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并填写“五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机要室负责保密初审后,由政府办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发送到信息中心发布。

(二)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审核程序。

各乡镇、各部门需要在县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由本单位信息员登录五河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系统,选择“五河县政府网站公示流程”,填写“政府网站公示申请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县政府办主要领导审核后,发送到信息中心发布。

三、政务新媒体公开类审核程序

各乡镇、各部门在本单位开办的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公布新闻、公示公告、政府文件等信息时,须由本单位信息员填写“五河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交政务新媒体运维人员发布。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落实初审、审核、审发三审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严格履行登记备案制度。尽职尽责的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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