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强化农村卫生院价格监管落实惠农政策 减压“看病贵”
我县自2007年在农村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农民看病问题有所缓解,乡镇卫生院就诊人数明显上升,医院运营状况明显好转。但很多患者反映,报销比例不小,个人实际支付数额未感明显减少。就此,该局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调查发现其主要原因:一是新农合之前,乡镇卫生院就诊人员少,很多诊疗项目不收费,医院仅靠卖药维持,病人支出的主要是药费;二是各医院收费标准不统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公示;三是费用清单不规范,很多费用难以看懂;四是基本药品认定人工操作,难免有应报不报的现象。为此,县物价局积极与县卫生局进行沟通,要求加强基础建设,改进管理水平。同时县物价局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对农村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监管。一是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2007年7月,经过摸底和测算,在县医院收费标准上下浮20%统一了乡镇卫生院416项收费标准;二是积极探索执行药品差别作价。按照省市要求,积极认真的执行了药品差别作价制度,即“低进价高差率,高进价低差率”;三是统一标准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四是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规范医疗费用每日清单,让患者享有充分的消费知情权;五是开展专项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监督落实惠农政策,减压“看病贵”。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开展了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的专项检查,两年来,共查出分解、自立收费项目16个,违法金额近40万元。通过治理,乡镇卫生院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的规范,惠农政策得到了落实,“看病贵”有所减压,据算,每年减轻患者负担总额近60万元。
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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