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言龙带领调研组来我县开展《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陶振银、副主任杨艳,副县长王永强陪同。
常言龙一行先后来到沱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城北家禽屠宰点、五河印象美食广场、老县委巷等地,实地查看水环境治理和城市管理情况。
《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施行以来,五河县人民政府对照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打造有序的市容环境,开展背街小巷和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等多项举措,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抓好实施,不断提升了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检查组对我县《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给予肯定,同时要求我县要充分认识到条例的施行对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水韵五河城市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群众反映的环境突出问题,确保清单问题整改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久久为功,推动五河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