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刘中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陶振银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艳、黄国胜、安琪、孙新运出席。副县长王学美、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同意接受刘中原同志辞去五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免去刘克良的五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凌娟娟的五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五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徐立民为五河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任命孙远峰为县监委副主任。
刘中原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全县正处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县人大常委会要紧扣全县大局、围绕中心工作,更加主动地思考问题、发挥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着力增强宪法法律实施、人大监督、代表履职的作用发挥,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县“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等,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信任、决策上尊重,确保县人大代表政治有地位、监督有作用、工作有作为。
陶振银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全县中心大局,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在加快五河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以奋斗姿态展现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农村环卫机制运行和改进、城乡安全饮水一体化推进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